品牌 |
至金 |
牌号 |
钢钎工贸 |
生产方式 |
热轧 |
钢种及用途 |
花纹钢板 |
品名 |
船卷 |
厚度 |
500-700mm |
宽度 |
1800mm-1900mm |
长度 |
7500mm-8000mm |
抗拉强度 |
500MPa~590MPa |
加工服务 |
深加工 |
执行标准 |
国标 |
质量等级 |
A级 |
加工定制 |
是 |
是否进口 |
否 |
断面收缩率ψ(%) |
55 |
伸长率δ5(%) |
25 |
屈服强度 |
455 |
用途 |
通用 |
重量 |
78.5kg |
v 文山花纹板经销商/花纹板批发销售
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
8月16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威海市、乳山市应急局对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高某、姜某、徐某、王某、矫某、刘某6名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煤气作业;1号120立方米高炉1层平台东南角爬梯口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声光报警装置持续报警,现场煤气浓度显示140ppm-400ppm,高炉主控室内无声音报警;1号120立方米高炉泥炮和开口机室无法清楚地观察到泥炮的工作情况和铁口的状况,泥炮和开口机室无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乳山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暂时停产停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照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8月18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日照市、岚山区应急局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下属单位日照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对从事有限空间(2019年5月28日酸槽检查清理、7月27日处理回转窑内结圈)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日照市岚山区应急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项的规定,责令日照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七、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8月18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日照市、岚山区应急局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下属单位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的15万柜煤气加压站机室外平台操作层无固定式CO报警仪。日照市岚山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8月19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日照市、东港区应急局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从业人员王某和刘某《员工安全培训登记卡》和《培训过程记录表》登记的入职培训日期、培训学时与实际不符;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炼铁部特种作业人员曹某、刘某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信息未记录在《炼铁部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内。日照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8月21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潍坊市、寿光市应急局对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郑某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潍坊市应急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8月21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潍坊市、寿光市应急局对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人数不足,有511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潍坊市应急局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郭某处以罚款0.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莱州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8月22日,省应急厅钢铁企业专项执法第三组会同烟台市、莱州市应急局对莱州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煤气作业档案未注明复审日期;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张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2019年7月13日脱硫水池清理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烟台市应急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给予警告、处以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7月12日至18日,根据省厅指定安排,潍坊市应急局、潍坊高新区安监局对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下属单位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1号精炼炉东侧的一台起重机使用1套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自制吊钩设备;配煤盘下皮带输送机两侧未设置防护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连铸成品轨道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高线加热炉管道泄爆口正对的斜梯口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潍坊高新区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六项、第二项和项的规定,责令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云南昆明市呈贡区泛亚物流园B1栋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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